坚持“四个结合”
努力推进廉洁社会组织创建
2017年,成都市民政局制定完善《廉洁社会组织创建工作方案》,跟进指导成都江津商会等社会组织坚持创建工作与机构建设相结合、坚持创建工作与机构建设、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公益服务相结合,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丰富工作载体,扩展工作覆盖,扎实地推进了廉洁社会组织创建,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四川日报》、民政部官网等媒体先后对相关工作进行了报道。
一、坚持创建工作与机构建设相结合,切实规范内部管理。我局针对机构实际,指导成都江津商会适应工作需要新增设3个工作部门,构建起涵盖秘书处、财务部、会员服务部、司法援助部、社会公益部等较为完善的组织架构。同时,指导该商会新建人力资源架构及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岗位绩效考核办法、服务会员反映诉求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证书使用管理制度、分支机构管理办法、刊物管理办法等十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管理制度体系。
二、坚持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始终把正工作导向。我局定期开展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业务培训和工作检查,督导成都江津商会党委认真履行好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在廉洁社会组织创建工作中切实突出党建引领,坚持将党建工作与廉洁社会组织创建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充分发挥机构党组织对廉洁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掌舵者”作用,积极发挥党员对推进廉洁社会组织创建工作的“生力军”作用,为相关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三、坚持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积极防治腐败行为。我局按照既定标准,指导成都江津商会针对机构工作实际,从商会日常运行、申报和实施重大项目、会员职务升迁、商会服务工作、对外交往等五个方面排查出10个廉洁风险点,对应建立完善17项防控措施,基本实现了对该机构财权、物权、人权等权利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岗位的跟进防控和分类监管。同时,指导成都江津商会通过公共信息平台、机构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平台及时公布领导选举、发展规划、项目实施、财务收支等重要事项信息,机构事务公开面和会员知晓率均达到100%,并在会员企业中选聘5位党支部书记作为监督员,设立监督岗,对商会人员进行监督,进一步拓宽了监督渠道。
四、坚持创建工作与公益服务相结合,深入建设廉洁文化。我局针对机构特点,指导成都江津商会依托资源优势,以社会公益活动为载体,不断深化员工思想教育,扎实推进廉洁文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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