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江津商会法律维权汇总
本会聘请常年法律顾问3人,即:四川典章律师事务所律师邱达宽;四川蜀辉律师事务所律师程积焱;四川元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永福。现将2012年至2013年法律维权情况汇总于下:
一、委托人陈某某
陈某公司员工何某于2012年3月25日被车主孙某开车挂伤致九级伤残。诉致青羊区人民法院后,因被告拒不承认侵害事实,邱达宽先后数次走访公安机关、目击证人,调取相关证据,法庭据理力争,历时15个月,最终经青羊区法院判决孙某赔偿何某68900元。
二、委托人官某某
1、官某某员工张某在施工中因工伤死亡,邱达宽陪同官某某赴重庆,召集相关人员,约请死者亲属,分析事故、讲解法律,依法调解,达成赔偿补偿协议,双方满意,案结事了。
2、官某某员工倪某因个人行为涉嫌犯罪,邱达宽安排律师为其辩护,判决公正。
三、委托人王某
王某亲属严某某因车祸致伤,太平洋保险公司以赔偿3万元了结。接受委托后,邱达宽与保险公司多次蹉商,据理力争并以起诉为底线,迫使保险公司协商赔偿6万元结案。
四、委托人郑某
郑某所在某公司与某酒业公司债权纠纷一案,涉及被告及第三人私刻公章、伪造证据、违反会计法、税法等多起违法和涉嫌犯罪的情况,案情特别复杂。邱达宽接受委托后,为调查取证、保全查封、提起诉讼、调解协商和开庭审理,已先后15次往返眉山市青神县北郊、眉山市工商局、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眉山市青神县农业银行及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已经三次开庭,尚未判决。
五、委托人温某某
龚某兄弟借温某某人民币28万元,已经5年多拒不归还。邱达宽指导温某补充证据后,以四川典章律师事务所名义向龚某发送律师函,明确要求限期还款,逾期将查封其财产并起诉。龚某收函后即与温某某达成还款约定。
六、委托人唐某
唐某亲属文某之子打工期间车祸死亡,经邛崃法院判决对方赔偿10.3万元。邱达宽得悉情况后力劝上诉并亲自代理上诉,结果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赔偿27余万元。
七、委托人万某
万某所在公司承建温江区万春镇“拆村并院”工程项目过程中,因工程质量引发群体闹事,数百群众多次到政府静坐、多次围攻公司,当地仅公安机关就先后出动警察上百人次。为作好善后工作,邱达宽先后与温江区政府、建委及相关部门协商,并三次在警察维持秩序情况下代表万某所在公司直接与围攻群众对话协商,确定方案,最终平息纷争。
八、委托人蹇某
2012年7月5日下午,蹇某在都江堰天马镇租用土地100余亩种植花木,由于在运输花木过程中把村上水泥路面压坏了,当地修路承包人向蹇某索赔,蹇某按对方要求给予了赔付。在支付了赔偿款后,对方迟迟不修复路面,还多次威胁蹇某,要蹇某拿出更多的钱来摆平此事。草坪专委会法律顾问程积焱、执行会长兼秘书长刘德华、草坪专委会主任何生前往都江堰分别会商都江堰工商联、都江堰天马镇政府、天马镇仙鹤村党支部,在上述单位领导的帮助协调下,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九、委托人张某某
2012年8月,江津籍老乡反映其土地被占,灾后重建宅基地未得到落实,法律顾问程积焱前往彭州白水河镇了解情况,会同镇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解决,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十、委托人何某
2013年2月27日为津鑫草业公司修改《国有土地临时使用协议》,承包土地700亩。6月法律顾问程积焱与何某到青白江公安局处理涉案林木,价值20余万元。
十一、委托人何某
2013年3月4日法律顾问程积焱到郫县红光镇为草坪专委会成员租100亩土地洽谈,通过谈判,现场起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双方签订合同,有力维护了会员权益。
十二、委托人李某某
2013年4月26日会员某家具经营场地租赁事宜向商会反映,投入铺面转让费及入场费40万元,因商场个别经营者认为经营的不是中高档品牌,是低端产品,商场不愿签订租赁合同。法律顾问程积焱与商场方反复协商,经各方协调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十三、委托人刘某某
2013年6月草坪专委会会员刘某在崇州养殖场面临拆迁,不予补偿,法律顾问程积焱给予了许多法律意见,支持其维权,后终于协商处理。
十四、委托人魏某某
2012年9月23日江津籍老乡在成都彭州市丽春镇白果村被当地村民无端打伤,执行会长刘德华安排法律顾问程积焱为其进行维权。程积焱在电话里告诉魏某首先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针对魏某及家人顾虑当地公安是否秉公执法问题,律师耐心解释消除顾虑。程积焱先后两次到医院了解情况,告诉魏某如何积极配合警方办案,魏某出院后,在律师指导下,让丽春镇派出所尽快进行伤情鉴定,伤情鉴定为重伤,犯罪嫌疑人任某被抓捕。2013年5月在彭州市人民法院开庭当天还组织了十余名会员进行旁听,律师先后五次参与了该案的开庭审理及调解,被告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赔偿魏某十余万元损失。
十五、委托人吴某某
2013年9月13日会员吴某某钢材被骗,价值300万元,法律顾问程积焱前往广汉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提交报案材料,与所领导交换意见,引起高度重视,目前案件仍在处理中。
十六、委托人何某某
草坪专委会所属47家会员企业今夏洪涝灾害损失惨重,秘书处闻讯后第一时间致电问候。组织统计,查核灾情以书面方式积极给政府及相关部门反映受灾会员诉求,其中有崇州、双流、郫县给予了答复。
十七、委托人曹某某
理事单位某公司因投标工程遭《四川经济日报》攀枝花记者站站长陈某暗算,我会向省府有关部门及时反映情况,经省局调查该站长被撤职。
十八、委托人郭某某
会员企业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的《江津区人民广场改造暨遗爱池商圈项目旧房拆除施工合同》发生纠纷,利益损失很大自身无法解决,我会致函江津区委,区府有关领导和部门使问题得到了解决,保护了会员企业合法权益。
十九、委托人何某
今年9月14日,按草坪专委会何某诉求,草坪专委会朱某因承包合同纠纷被几十个农民围堵,秘书处通过双流工商联给当地政府反映,平息了围堵风波。
二十、委托方某厂
该厂所涉及的兼并纠纷案,委托法律顾问黄永福帮其维权,在自贡中院和四川省高院的协调下,经过几年至今年五月份先后执行了6000多万元涉案金额,完满解决了该厂150多名职工的工资和安置费。
二十一、委托方某装饰公司
该公司与某公司装饰工程款纠纷。经委托律师黄永福办理后,判决被告某公司赔偿本金20万元,违约金和损失费100多万元,现法院依法查封该公司土地及房产,正在评估拍卖中。
成都市工商联江津商会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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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成都市工商联维权中心、成都市工商联会员处、市工商联宣传处、郭杨书记、孙光泽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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