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会员:
为了认真做好我会换届工作,根据《章程》第三章第九条,第五章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把企业经营具有一定规模、有实力、有影响、口碑好、群众拥护、社会尊重、讲诚信、热爱商会、热心商会工作、按期缴纳会费、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优秀民营企业家选拔到商会领导班子中来。
推选办法:采取自荐和民主推荐相结合。自荐和推荐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0日。经筹备组研究后公布预选名单。
初步确定:设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15名,副会长10名,秘书长1名。
请各位会员充分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积极推荐满意人选。
成都市工商联江津商会第二届理事会筹备组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